一、品牌設計的基本要求
1、整體的簡明性
品牌設計要簡明醒目,通過從企業內外部環境、組織實施、傳播媒介企業的內外部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符合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以符號、標識、形象構成簡明的品牌形象,使消費者能夠目了然,也使人們見到后能留下深刻的印象,起到廣告宣傳的作用。
2、品牌設計具有獨特性
擁有自己企業或公司的品牌設計需具有公司的文化底蘊和特色才能引起更多消費者的注意,公司的品牌形象,只有為公眾所接受和認可,設計才是成功的。
二、品牌設計的主要要求
1、以顧客(消費者)為中心
準確的市場定位,了解消費者的需求,滿足消費者的需要,并正確引導消費者的觀念,尊重消費者的習慣;形成的公司品牌形象,更貼合消費者,被消費者接納和認可,這樣的品牌設計才是消費者心中想要的。
2、品牌設計與地域文化相適應
品牌設計要與目標市場的文化背景相適應在對出口商品品牌進行設計的時候,不僅要品牌設計要構思新穎,但尤其注意設計的圖案要避免使用當地忌諱的圖案、符號和色彩,有時候就是一些令頓客產生異議的文字內容也不可以使用。再推出美觀大方并具有獨特風格的品牌設計的時候也需要注意,例如我國企業在語言方面不僅要注意翻譯成外文時是否產生了異議,還要注意會不會因漢語拼音與英文混淆而產生異議。
3、兼顧性(藝術感與創新相結合)
品牌設計要切忌效仿和過分夸張在設計品牌的時候要有一定的創新性,品牌設計要能體現企業或產品的風格一個品牌設計不是憑空創造的,但過分夸張最終是白欺欺人,都不會有好的效果,同時品牌設計需添加藝術感,圖案清晰、線條流暢,這樣會使企業“顏值”提高,并和諧悅目。